Q&A
農地申請合法蓋農舍條件
A 申請人之戶籍所在地及其農業用地,須在同一直轄市、縣(市)內,且其土地取得及戶籍登記均應滿二年者。(地主取得土地滿2年以上)
B 申請興建農舍之該筆農業用地面積不得小於零點二五公頃。(2.5分地以上)
E 取得農民資格並確實有農產品產銷證明(檳榔非農產品詳情請諮詢本公司或建築師)
D 農地須臨道路且須有排水溝 (農田灌溉溝不可排放農舍汙水詳情請諮詢本公司或建築師)
農舍之放流水應符合放流水標準,並排入排水溝渠。放流水流經屬灌排系統或私有水體者,並應符合下列規定:
(一)排入灌排系統者,應經該管理機關(構)同意及水利主管機關核准。
(二)排入私有水體者,應經所有人同意。
E 申請興建農舍之該筆農業用地面積不得小於零點二五公頃。(需2.5分地以上)
F 申請人為該農業用地之所有權人,且該農業用地應確供農業使用及屬未經申請興建農舍者 (農舍申請人須為地主)
G 農舍興建最大面積為土地面積 10/100 (例土地800坪 最大可以蓋80坪)都市土地興建農舍之高度不得超過四層或十四公尺,建築面積不得超過申請興建農舍之該宗農業用地面積百分之十,建築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六百六十平方公尺,非都市土地興建農舍之高度不得超過三層或十點五公尺,建築面積不得超過申請興建農舍之該宗農業用地面積百分之十,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四百九十五平方公尺,最大基層面積上限不得超過三百三十平方公尺,與都市計畫道路境界之距離,除合法農舍申請立體增建外,不得小於八公尺。
資料來源 全國法規資料庫
鄉村建地及住宅區建地有什麼差別
1.甲種建築用地:建蔽率百分之六十,容積率百分之二百四十。
2.乙種建築用地:建蔽率百分之六十,容積率百分之二百四十。
3.丙種建築用地建蔽率百分之四十,容積率百分之一百二十。
4.丁種建築用地建蔽率百分之七十,容積率百分之三百。
5.非都市土地建蔽率及容積率不得超過上列規定
以上土地不適用危老建築重建